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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百万翡翠”竟是玻璃 窃贼因此获轻罪

  • 作者:雅岛
  • 来源:珠宝包装网
  • 发布日期:2014-05-26
福建南平一年轻男子偷了一枚戒指和吊坠,失主称首饰价值数百万元,然而日前这些赃物拿到福州鉴定,才发现是玻璃,根本不值钱。

福州几家珠宝鉴定机构上周接受委托,对南平年初发生的家中“珠宝”被盗案的珠宝进行鉴定。失主报案称都是翡翠,价值数百万元。公安部门破案后将该物品送南平一家珠宝店询价,珠宝店也说是翡翠。北京一家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称,两件物品均为“玻璃玉”。

为了弄清首饰的实际价值,公安机关上周把赃物送到福州估价。

福建省金银珠宝首饰检测中心和福建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后发现,两件物品都是“玻璃”,毫无价值。该小偷可能因此获轻罪。

福州多名鉴定师说:“珠宝业没有‘玻璃玉’的说法。”个别不负责的珠宝检测鉴定机构未依据国家《珠宝玉石名称》标准进行命名。

据介绍,现在市场上部分商家宣称的新品种——“玻璃玉”,并不是玉,实际上就是玻璃,然而这些“玻璃玉”还带有鉴定证书,有些人会误解为“玻璃种翡翠”或“冰种翡翠”,以致花费不菲去购买“玻璃玉”手镯,实际价值却不到10元。

“玻璃玉”的鉴定证书上一般这样写:商品名称:玻璃玉手镯;放大检查:内部干净;备注:成因未定;还有证书编号、检测人、审核人等内容。但是国标中没有“玻璃玉”的命名,商品名又是“玻璃玉”,证书写了成因不明,逃避了检测的责任风险。